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

兒氣死父 失繼承權

兒氣死父 失繼承權


擅取消婚禮 老父失顏面 借酒澆愁病逝

2010年08月03日蘋果日報



柳家長子、三子分得連棟的透天厝(圖),但次子因忤逆父親,遺產沒份。王吟芳攝

【王吟芳╱高雄報導】男子柳坤重去年罹癌病逝前,將三棟房屋分給妻子和兩個兒子,被獨漏的次子柳易菖抗議分配無效,三子為平紛爭主動提告,指二哥長期忤逆父親,還擅自取消婚事害父抑鬱而終,應喪失繼承權。高雄地院認定柳易菖對父親確有重大侮辱,且柳父生前曾表明次子不孝不得繼承,昨判准剝奪次子遺產繼承權。

自食惡果

柳坤重三子柳琦閔控訴,父親(五十一歲)去年十一月因食道癌過世,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及三個兒子。

「老了都不會養你」

但因二哥柳易菖長期對父親有重大虐待及侮辱情事,包括念高職時經常對父咆哮,還嗆父:「我只是姓柳而已,和你沒關係,以後你老了死了我都不會養你。」出社會以後,也不願與父親同住,甚至在二○○八年五月間,請父親張羅主持婚事,最後卻私自取消婚禮,自行公證結婚,害已發喜帖的父親顏面盡失,鬱鬱寡歡,整天以酒澆愁,隔年就罹癌病逝。

三子還說,父親住院期間,二哥只來探視過三次,父親病榻前曾表示不讓二哥繼承財產,請求法院依《民法》第一一四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,判二哥喪失繼承權。

次子柳易菖出庭時否認忤逆,辯稱父親不讓已離婚的生母參加婚 禮,他擔心母親受打擊,才在取得父親諒解後,自行公證結婚,未因此與父決裂。但法院傳喚兩造的祖母、叔父與大哥,三人都證稱柳易菖長期與父不睦,柳父在病 榻前親口交代遺產分配時,獨獨沒有將房產分給次子,三子當時兩次問父親,「什麼要留給二兒子?」柳坤重均說:「都不要給他。」法院因此認定柳易菖確有重大 侮辱情事,且經其父表明不得繼承,昨判他喪失繼承權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柳坤重分給長子及三子的房子是位於鼓山區兩戶相連的透天住宅,兩戶昨均無人應門;柳妻繼承左營區一棟大廈二樓的房屋也已出租,房客表示,無法代為聯繫柳妻,因此不知其回應。

律 師吳幸怡指出,依《民法》規定,本案父死前若未立遺囑,遺產應由配偶與三個兒子共四人均分,就算父死前有預立遺囑分配財產,也不能侵犯任何一名繼承人的特 留分,所謂特留分指的是法律給繼承人的最低保障。但若子女對父母有重大虐待等法定情況,父母可立遺囑表明不孝事由,並取消其繼承權,不受特留分的約束,甚 至可以「一毛都不給」。

子不孝可撤銷贈與

律師丁昱仁補充,父母若立遺囑後發現子女不孝,也可另立遺囑重新分配財產,若父母生前就將財產給子女卻遭拒養,或是子女對父母犯下公然侮辱、毆打等故意侵害的罪行,父母也可撤銷贈與。

不孝子女遭撤銷贈與及遺產案例





資料照片

2009/12/02:高市男子莊瑞憲常打罵父母,莊母向法院起訴不讓兒子繼承,指丈夫生前交代「死後一毛都不給他」,法院判准

2009/07/10:高縣美濃地主林作崙賣地分地給兩子,僅私下拿10萬元接濟么女,被兒子咒罵「短命鬼」,林一氣下聲請撤銷贈與獲准

2009/06/30:台北游姓老翁將房子給外孫,但房子一過戶外孫就變臉,不給吹冷氣,半夜叫起床整人,老翁氣得中風提告撤銷贈與,法院命外孫返還房屋

2009/03/01:桃園林姓兄弟趁老父生病騙得700萬元,又逼父簽「不得請求扶養」切結書,林父氣得預立遺囑將遺產捐公益,兄弟在父死後爭產敗訴

2008/09/05:高縣男子施玉文不滿父打母,在父親房屋的鐵捲門噴紅漆寫「打某(施)豬狗不如」,父親怒撤贈與給兒子1500萬元土地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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