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

【所得稅】海外所得要稅 戶籍遷國外激增 (2010-04-13)

海外所得要稅 戶籍遷國外激增


【經濟日報】2010-04-13

海外所得今 年起納入個人最低稅負制,在開徵前,台灣出現除籍潮。《2010節稅寶典》報導,去(98)年台灣地區現住者將戶籍遷出外國的達6萬2,579人,台北市達2萬2,118人,各創下12年以來的次高和新高水準。

多位會計師指出,對於久居國外不常回國的人,將戶籍遷出國外就不是台灣的稅務居民,可以避免海外所得課稅的困擾,從數字看來,已有人這麼做。

有多少人為規避海外所得課稅而辦理除籍?倒沒有人能估出大概的數字。「來問的人不少,但無法確定他們會不會去除籍。」一位會計師說,如果不常回台,在台灣又沒什麼所得,請親人幫忙到戶政單位辦理戶籍遷出外國,就不必申報最低稅負。

和94年個人最低稅負制未實施之前比較,近年除籍人數每年增加1到2萬人。尤其以高所得的台北市增加最明顯。

88年到94年間,台灣地區戶籍遷出國外的人數在3萬多到4萬多間,未超過5萬人,同期間台北市也未破2萬。除籍人數是從96年突然上升,之後維持高峰。

戶籍法在民國86年做了修正,內政部戶政司科長林佑熹說,以前規定出境六個月未再入境,就強制辦戶籍遷出外國,86年起延長為兩年。

過去三年,戶籍遷出國外的人數是修法後的高峰。

除籍怎麼會和避稅有關?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郭宗銘說,只要是稅務居民,同一申報戶內,合計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,就要 全數計入計算最低稅負,不是稅務居民就不用。

什麼叫稅務居民?台北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呂旭明解釋,在台灣有戶籍就會被認定為稅務居民,就有依規定申報海外所得的義務。戶籍遷出外國就「沒有戶籍」,如果在台停留一年不滿183天,就不是稅務居民。估計台灣人擁有雙重國籍者有65萬人,他們都很關心海外所得課稅的規定。

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林敏弘表示,愛國華僑回國參加慶典、回國投票,就可能會被視為稅務居民,這點需特別注意。

內政部戶政司司長謝愛齡不認為除籍潮現象與避稅有關,她說,應該解讀為有能力久居國外的人變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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